证监会:修改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》

2022-04-09 14:08 来源:金融界   阅读量:7860   

证监会发布《关于修改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,《首发办法》修改的总体思路是在不改变沪深主板实施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础上,为统一主板,科创板,创业板关于发行人成立满 3 年的规则适用,对《首发办法》第九条第一款进行修改。

本次《首发办法》修改后总体架构不变,仍分为总则,发行条件,发行程序,信息披露,监管和处罚,附则 6 章,共 59 条,修改内容为: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: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,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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